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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9-17
【文字解读】《宿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为规范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

【文字解读】《宿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宿政办秘﹝2016﹞38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宿州实际,编制起草《宿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内容有:
第二、三、四条主要是专利权质押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第五和六条主要是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利率和期限,第七条是专利的评估,第八、九条主要是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申办程序和范围,第十条至第十四条主要是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管理。
三、相关问题
(一)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如何界定?
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是指企业以其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出质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发生的利息、评估费用,给予贴息和补助的项目。
(二)对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的资助标准是什么?
企业因专利权质押贷款而产生的利息、专利评估,按确认发生额的25%予以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家企业享受资助最多一次,对同一家企业同一笔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
(三)申请资助项目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
    2.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 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的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四)企业申请资助项目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1、《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书》;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4、专利评估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
 5、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6.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企业应该在何时通过何种途径申请资助项目?
申请资助项目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31日前提出申请。所有申请材料报送各县区科技局、市管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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