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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浙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托木尔提”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4-13
新疆浙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托木尔提”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3967542号“托木尔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5907946号“托木尔峰TOMUR及···

新疆浙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托木尔提”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967542号“托木尔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5907946号“托木尔峰TOMU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5090183号“托木尔峰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含义、文字构成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啤酒、果汁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的)、啤酒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较为接近,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托木尔提”与引证商标一、二显著识别部分“托木尔峰”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同时在上述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967542号“托木尔提”商标

申请/注册号:23967542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04 国际分类:32类 啤酒饮料

初审公告日期:2019-03-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6-07 专用权期限:2019-06-07至2029-06-06

申请人:新疆浙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汽水制作用配料(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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